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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一个警钟 [原创 2008-07-01 21:07:25]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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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已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当然,有关人员有触犯刑律的,应按刑律给予处分.但事件的发生,总要有它的原因与后果;为什么一起起因简单的事竟能引起那么大的事件?黑恶势力会有那么大的能量掀起那么大的风浪?当然我们处理这一突发事件的时候,除了社会的稳定之外,还要找出根源,给人们足够的说服力公信力,以让人们消除疑惑,为社会的进一步稳定提供经验,创造条件.

首先,要把此事件透明化.事件的起因究竟是什么?起因的原委到底是谁对谁错?不能用后果的错来掩盖起因的错,亦不能让人们看后果而不看原委.如果后果的错让那些造事者来承担的话,事件的诱因的制造者同样应该承担责任;否则,亦就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不能给人们一个说法的本身就是信息不透明的结果.

在处理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思考的是除了用强力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就拿这次事件来说,为什么一个起因简单的的事会演化为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部门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中的发酵扩大过程有并关部门亦应给人们一个说法,不能抓几个人,定了性就算了事.

当处理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应正确区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理得当,人民内部矛盾就不会转化为敌我矛盾.还可能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和谐的关系,稳定的常态.把人民内部矛盾定性为敌我矛盾只能是最后的手段.

随着奥运的临近,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压倒一切的任务.这次事件的发生是坏事亦是好事;说是坏事,起因简单竟能发酵成如此影响的事件是令人痛心的;说是好事,是让人们要常纪得人们的责任与义务,不做不利于人民的事,不做有损于社会的事,不做使事态扩大的事,不做违法的事;就是再大的委屈,亦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不能用暴力的手段来发泄.

瓮安事件,于官于民都是一个警钟.做官的要想想如何公正廉明;为民的要想想如何遵纪守法.

分类: 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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